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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是將全球視為同一市場,會員國之間根據WTO基本原則:無歧視貿易、經由談判逐步開放市場、經由關稅和農業補貼等建立市場開放之可預測性、促進公平競爭,以及鼓勵發展與經濟轉型來規範國際經貿關係。

其中與我國醫事專業人員工作權益相關的部份在於「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GATS規範的服務項目有12項之多,醫療專業人員列屬(a)商業服務,而醫院服務與其他人體健康服務則歸為(h)健康及社會服務。針對服務業的規範,GATS有四大原則:最惠國待遇(即公平對待其他會員國,無差別待遇)、市場開放、國民待遇(給予其他會員之服務供給者的待遇不可低於本國服務提供者)、公開化原則(消弭不透明化之下的貿易障礙)。在加入WTO後,健康與社會服務部份提供了四種服務型態:跨國提供服務(我國醫療服務供給者到他國境內之醫療消費提供服務)、境外消費(我國國民到他國接受他國之醫療服務供給者的服務)、商業據點呈現(我國醫療服務提供者到他國境內設立醫療機構)、自然人呈現(醫護人員到當地國家提供醫療服務)。

台灣的醫療體系是以國人及國內執業為主體,且衛生政策與法規的設計是建構在以醫師、醫療機構及非營利本質為主體思考,乃是具備了本國社會文化特質。就目前看來,跨國提供服務以及境外消費的開放程度較高,商業據點呈現和自然人呈現的開放程度比較低。況且,醫療服務產業為內需導向的產業,對於產業外移很難大幅度成長,無論已開發國家會員對於其他三種服務型態普遍承諾程度雖高,在醫事人員所提供的人與人直接服務上,反而趨向保守。

在WTO承諾書中明列全民健保不在承諾範圍內,目前沒有開放的可能,而我國的醫療服務產業皆在全民健保下運行,所以全民健保稱得上是最強而有力的保護罩,使得我國醫療產業不致於產生過大的衝擊。但隨著服務業在國內與全球的重要性日漸被增之下,醫療產業的市場自由化就像一條單行道,是指向市場開放的唯一道路。我們除了防守之外,也應該考慮如何讓自己走出去,在攻防兩方為專業服務自由化做好準備。

隨著WTO服務承諾的項目與程度增加,將來我們的重心應該放在專業資格的相互認可及國內專業服務管制之原則一致化。國內的管制功用,不在於保護國內產業,而是當開放國外來台設立據點或提供服務時,在產業競爭之下的服務品質保障;在專業資格中對於各國的學經歷或職業資格的認可,能須一套公平、合理、公開化的國際評估標準。

這讓我想到藥學教育改革問題。相信有大多數的基層藥師對於藥學教育延長為6年不會反對,根據我的主觀調查,不反對不代表全力贊成,而大多數的藥師對於6年的藥學教育的影響性與發展性不夠了解。學界提出的理由是6年教育是為培育臨床專業服務人才或是與世界接軌,會讓人誤以為是為了仿效先進國家而提出的改革,而不是針對自己國內執業狀況發起的革新制度,雖然說專業的提升有助於醫藥分業中藥師形象的提升,但台灣以醫師為主體的醫療架構是醫藥分業的權力核心問題,更讓人擔心的是目前藥學教育的規劃(4+2)來得倉促不及鄰近國家規劃來得完整。現在有很多擁有Pharm. D學位的藥師在醫院管理階層擔任要角,在現在6年制藥學教育師資缺乏的情況下,讓Pharm. D得以轉為擔任講師,不得不讓人聯想之間是否存在著利益問題。但當國際間不再承認4年制的藥學學位時,在考慮WTO專業資格認可上勢必改成6年制,這是國內藥師專業人才的提升與保障,並且可以擴大藥師需求市場,稱得上是進可攻退可守的策略。在邁向老人化的趨勢之下,必定會導致醫療專業人才的缺乏,當國際間專業資格認可問題獲得解決時,往生活條件更好的國家發展是人才流動的最大主因,所以本國人才流失的問題也須在WTO衝擊下列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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