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25 Sat 2007 22:27
  • 開頭

起因: 1. 常常找淑惠討論工作上的不順,發現學習有盲點 2. 上星期到大學同學家,發現大家都很用功做筆記 3. 電腦常常當機,重要資料常常來不及備檔就死掉 4. 用部落格一點一滴累積,督促自己累積個人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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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le-eating-krill.jpg

        今年跨年給自己放了一個三天連假,終於有時間坐下來看電視,卻猛烈放送著磷蝦油廣告,看得頭有點痛,我是不太相信廣告中呈現的夢幻神奇效果,所以我們來談談磷蝦油。

        從生態來談磷蝦,記得去年陪孩子去海科館看Imax的鯨豚電影,有一幕藍鯨吃掉磷蝦群,好震撼!藍鯨主要食物是磷蝦,其次是橈足類與小魚,而且藍鯨一天要吃5000kg的磷蝦耶!地球上的磷蝦到底夠不夠鯨魚、企鵝與我們吃啊?目前地球上有超過5億噸的磷蝦,科學家發現近40年來南極的成年磷蝦減少了80%,研究人員爭論是氣候變遷還是商業行為所致,根據科學家的說法,現在人們捕獲的數量只佔現今磷蝦數量的一小部分,離漁業trigger level還很遠,但是英國南極考察隊(BAS)則表示磷蝦捕撈正在加速。磷蝦的生活條件特殊至今無法人工養殖,科學家也發現海洋變暖有助於磷蝦孵化,但是海洋冰層減少也讓磷蝦棲息處減少,或許是磷蝦減少的主要原因。目前南極磷蝦捕撈業必須得到南極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委員會(CCAMLR)的嚴格監督,以保證南極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而海洋之友標章(Friend of the sea)證明水產品來自於可持續性的來源,沒有產品混雜的發生,是負責任漁業的承諾,所以當我們擔心水產品對於海洋資源的破壞時,可在購買時注意是否有標章認證。

        磷蝦油產品的主述求有四個成分:omega-3、磷脂質、蝦紅素與膽鹼。Omega-3是人體無法自行合成,需由飲食中攝取的必需脂肪酸,一般魚油為TG(三酸甘油酯)型態且EPA:DHA=3:2,也會隨著功能不同而改變,若有心血管保健的訴求則EPA比例提高一些,若有健腦及保健視力的需求則DHA比例較高一些。磷蝦油也是富含omega-3的油脂,EPA:DHA=2:1,而且與磷脂接著,這樣的結構容易被人體的消化系統辨識,更容易進入人體的細胞膜(因為細胞膜以雙層磷脂質作為基質),魚油進入身體裡則需要額外一個步驟,身體必須先分解它才能吸收。蝦紅素(astaxanthin)是一種類胡蘿蔔素,屬強抗氧化物質,因具有親油性與親水性結構,可在細胞膜內外進行抗氧化,亦可穿透腦部血腦屏障與視網膜,提供腦部、神經系統與眼睛抗氧化的功能,磷蝦油是蝦紅素很好的來源,通常1顆500mg的磷蝦油含有0.6-1mg的蝦紅素,市面上蝦紅素產品的廠商建議每日至少4mg以上的蝦紅素以達到最佳效果。膽鹼(choline)能夠促進肝臟功能,幫助脂肪代謝與毒素排出,在腦部有助於記憶以及神經傳導物質的合成,磷蝦油中的膽鹼型態為膽鹼磷脂(phosphatidylcholine),1顆500mg的磷蝦油含有170mg的膽鹼磷脂,而膽鹼含量為13%,換算後為22.1mg的膽鹼,其實膽鹼最豐富的來源是蛋黃,一顆大蛋黃含有116-190mg的膽鹼。

        磷蝦油的比較對象是魚油。我們能在網路上找到廠商提供的較量資料,磷蝦油比魚油好1.5倍...5倍...10倍...48倍!這是真的嗎?魚油只有omega-3沒有別的成分,若拿磷蝦油的其他成分與魚油比較,就像是說牛奶的鈣含量比柳橙汁高,但我們都知道柳橙汁根本不含鈣質,不是鈣質補充的來源。Omega-3的作用機轉有抑制發炎、抑制三酸甘油酯的合成、促進極低密度脂蛋白的代謝,2017年美國心臟科學會建議,藥品級Omega-3可以應用在心衰竭和冠心病,作心肌梗塞的二次預防(跟醫生常開立的阿斯匹靈一樣用於二次預防,但阿斯匹靈須注意對於胃肝腎的副作用問題)。Omega-3的每日建議攝取量,一般保健與預防疾病的建議量是每日攝取1000mg,特殊需求例如孕婦、心血管疾病患者、三高病患、自體免疫疾病患者、過敏氣喘則建議每日攝取2000mg。一般魚油產品的omega-3含量約30%至50%,藥品級魚油的omega-3含量達到84%,磷蝦油的omega-3含量約20-30%,因此,若我們要攝取1000mg的omega-3,一般魚油膠囊(1000mg)可能需要2-4粒,藥品級魚油需要2粒,純磷蝦油(500mg)則需要7-10粒,若以價格來比較,1粒藥品級魚油約60元,一天花費只要120元若為1粒擁有superba的專利磷蝦油約33-60元不等,但市面上磷蝦油產品有添加其他成分以提升保健效果,建議量為4粒,一天花費為132-240元。我們在選擇omega-3產品需注意產品的新鮮度(降低氧化酸敗)、確效性(含量是否與標示相符)以及重金屬殘留,魚油萃取技術已有近百年歷史,國際間有許多魚油認證組織如IFOS、GOED等,然而現今磷蝦油的萃取技術的純熟度遠不及魚油,而且有些來路不明的磷蝦油是將魚油與紅藻萃取物混合而成。

        磷蝦油擁有魚油所沒有的蝦紅素,在2010年Atherosclerosis期刊上有一個研究發現每日攝取6-12mg蝦紅素能夠提高高密度脂蛋白(HDL)數值,而12-18mg能夠提升身體的adiponectin以降低三酸甘油酯,若是想要從磷蝦油來獲得蝦紅素,則需要一次吃10粒以上的磷蝦油,還不如直接補充蝦紅素膠囊。目前純度最高的蝦紅素為AstaReal蝦紅素,用雨生球藻在恆溫非開放性裝置中培養,而不是從磷蝦中獲得的喔!若是磷蝦油產品掛上AstaReal的專利標章,則表示產品有另外添加專利磷蝦油,但是添加後還不到建議劑量,似乎就有呼嚨消費者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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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頭:此篇文章不具有任何醫學參考意義,僅是工作上的紀錄抒發。

        一對同父異母兄妹,他們的父親生前罹患失智症,在眾多兄弟姊妹之中,他們兩個遺傳到父親,也在同一年先後發病。

        陳伯由妻子照顧。陳伯在2年前的一次跌倒,導致髖骨骨折,在醫院進行手術,之後先到安養院休養、復健,在髖骨手術之後約半年的時間,陳伯中風了,導致吞嚥困難與無法說話,每天要倚賴鼻胃管與定期抽痰。之後在陳伯兒子的奔波之下,開始了復健醫院之旅,每個醫院住28天後就要轉出去換另外一家醫院,中間發生了兩次嚴重的肺部感染,我曾經對著陳媽媽說要做好心理準備,陳伯有可能過不了今年。陳媽媽在醫院來往之餘,還要找適合的房子,因為她覺得在醫院的照護不如自己來得周全,而且陳伯三番兩次說著想回家,所以在去年的夏天,陳媽媽終於找好了房子,再搭配一個外勞,就把陳伯接回家了。

        陳姨由先生照顧。寶叔就我看來還真是個模範先生!每天買菜煮飯給妻子吃,每2-3個月帶著妻子回門診看診,每個月領藥的時候,從來沒聽過他喊累,笑得開心,甘心爲妻子做這一切。從上回領藥的時候,可以聽得出寶叔的擔心,因為陳姨惡化了,2天前,陳姨的女兒來找尿褲,說著媽媽的病情惡化,碎步走路、難以溝通、尿失禁,她覺得爸爸與自己的體力快無法負荷,希望早日找到合適的外勞來家裡幫忙。

        陳媽媽很喜歡來找我,問各式各樣的保養問題,只要不是藥物,她都願意讓先生嘗試,她有一種很強的信念認定藥物是不好的,所有的藥物效果強且立即、會傷身,她寧願選擇慢慢調理身體,因此,我會為了她去找一些醫學資料,臨床上曾經對疾病有幫忙的資料與她討論。由於失智症是一種神經退化的疾病,可能是腦部神經細胞遭受到破壞,或腦部血管性疾病造成腦部循環不良,導致腦細胞死亡,而最常見的失智症為混合型,也就是阿茲海默症與血管性失智症並存,經過討論之後,陳媽媽在營養照護的重點放在預防血栓與腸道健康。腦部神經細胞受到破壞,會導致神經傳導出現障礙,所以陳媽媽這3年會有一兩段時間補充PS或PPLs。我記得陳媽媽在給陳伯PPLs與高分子幾丁聚糖的期間,漸漸脫離鼻胃管與抽痰,現在的陳伯已經可以用嘴巴進食,不能完全說是這兩個產品的效果,重要的是有陳媽媽的謹慎小心,頻頻觀察與慢慢嘗試,才能有這樣好的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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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疏鬆比較.jpg

        骨質疏鬆症是一種全身性、慢性的骨骼疾病,特徵是骨質減少,骨組織在顯微鏡下觀察可發現結構變差,造成骨骼脆弱,骨折危險性高。一般來說人的骨質高峰在35歲,之後每年骨質流失0.5-1%,而50歲以後每年流失為1-3%。

        人體中有蝕骨細胞和成骨細胞,不斷進行骨頭的更新。蝕骨細胞會不斷將破損的骨質吸收掉,成骨細胞就會造出新的骨質,這個過程就叫做骨質的「重塑」,但是隨著年紀增長,重塑的能力下降,在女性停經之後,動情素(estrogen)減少,對於副甲狀腺抑制降低,造成大量的鈣離子從骨頭釋出,骨質流失的速度增加好幾倍,所以停經後婦女罹患骨質疏鬆症的機率高。

        骨質疏鬆被發現的時候,通常都是身體發生事情的時候,骨質疏鬆症的骨折好發於3個部位,一個是因為彎腰、提重物或滑地受傷的脊椎、另一個是跌倒或碰撞的髖部(尤其是大腿上方關節處),最後是因為手部支撐受傷的腕部。在台灣約1/3的婦女在一生中發生一次脊椎、髖部或腕部的骨折,而男性也有1/5的風險。以髖部骨折為例,有80%無法單獨進行至少一項的日常活動,40%無法獨立行走,30%永久殘障,甚至20%可能在一年內死亡。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該進行骨質疏鬆檢測?可透過世界衛生組織開發的骨質疏鬆風險評估Frax(用google輸入Frax就會出現,有中文版)。或是亞洲人骨質疏鬆症自我評量表 (OSTA),年齡>體重為中度風險,年齡-體重>20為重度風險(筆者看到OSTA自我評量的時候總覺得怪怪的,如果一個60歲的婦人有80公斤,這樣還是可能骨質疏鬆,但卻被忽略)。最後我覺得最簡單易測,就是人靠著牆之後,頭枕部與牆的間鉅,通常一般年輕人應該是緊密貼合,一旦頭枕部無法貼牆,就該注意是否有骨質疏鬆,超過3公分就很嚴重了。

        目前最準確的骨質密度測量儀器為雙光子能量X光吸收儀(DXA),是以兩種不同能量的X光設限來測量脊椎與髖骨的骨密度,然後將骨密度輸入資料庫,給出T分數與Z分數,T分數是與同性別的年輕人之巔峰骨質密度進行比較,Z分數是與同年齡之中與您身材與性別相同的人進行比較。當骨質密度(BMD)介於-1到-2.5個標準差則表示骨質不足,當骨質密度小於-2.5則表示為骨質疏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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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建議燒燙傷之傷口護理步驟:
  
1. 先用生理食鹽水浸潤紗布或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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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卡總覽.jpg

懷老大的時候,"聽說"黑白圖可以促進嬰幼兒的視覺發展,
所以花錢學了Adobe做了一些黑白圖(我好蠢!)

嬰幼兒黑白圖在部落格相簿 

      但真實狀況是我兩個小孩都沒看過我做的黑白圖。看了泛科學之黑白卡片能促進嬰兒視覺發展?提到:有兩個相關研究,第一個研究是說明嬰孩是喜歡系統性與對比性的東西,若真要計算停留時間長短的話,第一名是人臉,第二名是報紙,第三名是同心圓;而較不喜歡沒系統性的東西,如只有單純紅、白、黃等顏色(R.L. Fantz, 1963, p125)。第二個研究嬰兒喜歡將他們的視線固定在物體的周圍,以及黑白交界處(Salapatek & Kessen, 1966, p125)。

留個紀念,第一次當媽媽時的天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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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豆症是X染色體性聯遺傳的先天代謝異常疾病,在醫學上稱作G6PD缺乏症,即先天上紅血球缺乏Glucose-6-Phosphate Pehydrogenase。這種酵素在人體內協助葡萄糖進行代謝,在過程中產生可以保護紅血球的Glutathione,以對抗某些特別的氧化物,若是缺乏這種酵素,會是紅血球容易受到特定物質的破壞而發生溶血。在劇烈氧化之下,酵素與各種蛋白會被氧化物所破壞,血紅蛋白(hemoglobin)會被代謝膽紅素(bilirubin),在高濃度之下會引致黃疸,或直接經腎臟排出導致腎衰竭。
蠶豆症是無法經由表徵得知,必須透過血液檢驗G6PD濃度多寡來確定。如果濃度在3.5 U/Gm Hgb以下,便認定為缺乏者,濃度超過9 U/Gm Hgb,則屬於正常。
因為蠶豆症的特殊性,所以日常生活中有些食物與藥物必須避免:
☆食物方面:
1. 蠶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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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內耳不平衡的暈眩,就會聯想到梅尼爾氏症(Meniere's Disease),這是依法國醫師梅尼爾來命名,是他首次對眩暈病人的平衡器官作了解剖,發現平衡器官(內耳迷路)有異常病理改變,壓力增大,循環障礙,從而揭開了眩暈的由來。梅尼爾氏症又稱為內淋巴水腫,有過量的液體積蓄在迷路內,是造成陣發性旋轉性眩暈的常見原因之一,最常發生在30至50歲的成年人。本病的三個典型症狀是旋轉性眩暈、耳鳴、時好時壞的感覺神經性聽力喪失。
當然不是眩暈就等於梅尼爾氏症。舉凡內耳耳石脫位、梅尼爾氏症、前庭神經炎或突發性耳聾等疾病,都會造成暈眩不適。內耳耳石脫位所造成的暈眩,發作時間短,且與頭姿勢改變有關,如民眾躺下突然坐起地瞬間,會伴隨頭暈、想吐,持續30秒,但不到一分鐘症狀會自己消失,且不會影響聽力,臨床治療上則是利用耳石復位術,讓石頭回到原來的位置固定,避免石子到處飄動,進而改善暈眩不適。梅尼爾氏症所引起的暈眩不適,發作時間不定,一般是4-5小時,有時則長達半天到1-2天,患者除感到天旋地轉外,還有噁心、嘔吐等不適,且少部分人還會拉肚子,加上疾病會伴隨耳鳴,且讓聽力惡化,如很嚴重,每隔幾天就會大發作一次,且目前成因還未有定論。前庭神經炎造成的眩暈,病患通常會在感冒完後隔幾天發作,症狀類似梅尼爾氏症,亦有天旋地轉感覺、噁心、嘔吐,且持續時間長,有時長達一、兩周,常會造成病人暈到無法走路,但卻不會影響聽力,推估其因病毒感染引起,治療則採支持性療法,即透過身體自癒,另亦會透過給予前庭抑制劑口服藥,針對症狀來減輕急性暈眩不適。(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國泰醫院耳鼻喉科羅師宏醫師) 這些多為末梢性的眩暈,另外還有中樞性眩暈(椎基底動脈循環不全症),這種就多為漸近性和持續性的發作、發作時間有時常長達數月、較少激烈的天旋地轉、頭部姿勢變動並不會使眩暈加劇且患耳朝下時反而較不會眩暈。
暈眩雖然不是致命疾病,但是發作的時候突然,天旋地轉、昏天暗地,讓患者每天無精打采、心驚膽跳,若是發生在老人家,還得擔心跌倒等意外。若是不趕快治療,最嚴重可能會引起耳聾等其他併發症,另外梅尼爾氏症也容易頭痛、偏頭痛。
暈眩的藥物治療主要有下列幾類:
1. 血液循環促進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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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戒菸,目前的低菸價是最大障礙。根據國衛院的研究,以麥香堡為國際估算標準,買一客麥香堡的錢,在香港可買7支香菸、新加坡9支、英國9支、美國12支、日本19支、馬來西亞22支,台灣則可買到27支。自民國91年起徵收每包菸5元的健康捐,四年內已經促使20萬人戒菸成功,有4千人免於肺癌之痛苦。所以提高菸價,才能夠提高吸菸者的意願來推拒香菸的危害,提升國人的健康,減少社會負擔,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迎上世界潮流,與國際接軌。
台灣菸價偏低 居亞洲四小龍之末
菸害防制的進展,已被視為一國文明進步的指標。台灣菸價比起韓國、香港、新加坡至少低50~150元。若以工作時間來計算,在新加坡必須工作40分鐘才能購買一包菸,在韓國需要17分鐘,在台灣只8.5分鐘就可以買到,因為台灣的菸品價格遠低於國際水準,自然會助長菸品消費。而國民健康攸關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公益,當人民健康受到威脅,國家不能夠坐視不管,防制菸害成了必須履行的義務。
提高菸價 是最有效的菸害防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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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的觀念在傳播上一直飽受關切,因為我們的行為很有可能造成疾病與傷害,而公共衛生致力於影響行為的選擇。衛生當局知道很多因素會影響行為,但告知是使行為改變中不可或缺的,民眾至少要知道危險行為的後果。民眾不斷提出來自四面八方影響他們健康的行為訊息,使得健康傳播處於衝突和矛盾之中。 公衛部門傳達促進健康行為的訊息,並限制那些鼓勵危險行為的廣告或文章。太多的規範反而會箝制人民思考及表達的自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國會不得制定法律限制公民的言論、出版及宗教自由,或剝奪公民和平集會及請願的權利。明指政府無權立法去干涉人民言論自由、或加以施壓。 真理說強調自由市場是一個公開的、意見交換的場所,而越趨近真理的言論終究會在公開的競爭中勝出。但事實上,那些傳播媒體的老闆、擁有金錢或政治龐大勢力的人,會藉由不正當的手段去影響各種訊息交流的管道。而提倡人本說的公共衛生的當權者不認為公開市場會帶給民眾正確的風險資訊,所以他們認為應試圖影響並控制健康資訊市場,揭露相關風險及有害的訊息。公衛部門關心健康訊息固然是好,但我們必須考慮當政府建構一個合適的資訊環境給我們時,是否對於社會上其他重要的價值造成衝突。 商業性言論是言論者對聽眾具有經濟上利益的表達,言論者為了獲取交易機會而提供有關商業交易的言論。原本一開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不提供商業言論保護,爾後發展出Central Hudson四項審查標準來評斷低資訊價值的商業言論是否有保護的必要,其四項標準包括:商業言論必須合法,且沒有錯誤或誤導性、限制商業言論的法令,是否具有實質的政府利益、對於商業言論的限制是否能夠直接增進政府利益、這樣的商業言論限制是否踰越了增進利益之必要。 可惜的是,美國高等法院在這類公衛議題上置身事外,他們認為美國政府會處理好,所以目前僅存在極少量的裁定原則─「業者在遵循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前提下,對商品不得誤導民眾、不能提供錯誤資訊」。但目前法律的規範僅限於此。由1975年Virginia Pharmacy 案和1994年牛隻施打賀爾蒙之標示案來看,法院一方面認定政府有權力對商業言論加以規範、允許政府強制資訊公開,另一方面,卻在商業言論是否適當的認定上愈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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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是將全球視為同一市場,會員國之間根據WTO基本原則:無歧視貿易、經由談判逐步開放市場、經由關稅和農業補貼等建立市場開放之可預測性、促進公平競爭,以及鼓勵發展與經濟轉型來規範國際經貿關係。 其中與我國醫事專業人員工作權益相關的部份在於「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GATS規範的服務項目有12項之多,醫療專業人員列屬(a)商業服務,而醫院服務與其他人體健康服務則歸為(h)健康及社會服務。針對服務業的規範,GATS有四大原則:最惠國待遇(即公平對待其他會員國,無差別待遇)、市場開放、國民待遇(給予其他會員之服務供給者的待遇不可低於本國服務提供者)、公開化原則(消弭不透明化之下的貿易障礙)。在加入WTO後,健康與社會服務部份提供了四種服務型態:跨國提供服務(我國醫療服務供給者到他國境內之醫療消費提供服務)、境外消費(我國國民到他國接受他國之醫療服務供給者的服務)、商業據點呈現(我國醫療服務提供者到他國境內設立醫療機構)、自然人呈現(醫護人員到當地國家提供醫療服務)。 台灣的醫療體系是以國人及國內執業為主體,且衛生政策與法規的設計是建構在以醫師、醫療機構及非營利本質為主體思考,乃是具備了本國社會文化特質。就目前看來,跨國提供服務以及境外消費的開放程度較高,商業據點呈現和自然人呈現的開放程度比較低。況且,醫療服務產業為內需導向的產業,對於產業外移很難大幅度成長,無論已開發國家會員對於其他三種服務型態普遍承諾程度雖高,在醫事人員所提供的人與人直接服務上,反而趨向保守。 在WTO承諾書中明列全民健保不在承諾範圍內,目前沒有開放的可能,而我國的醫療服務產業皆在全民健保下運行,所以全民健保稱得上是最強而有力的保護罩,使得我國醫療產業不致於產生過大的衝擊。但隨著服務業在國內與全球的重要性日漸被增之下,醫療產業的市場自由化就像一條單行道,是指向市場開放的唯一道路。我們除了防守之外,也應該考慮如何讓自己走出去,在攻防兩方為專業服務自由化做好準備。 隨著WTO服務承諾的項目與程度增加,將來我們的重心應該放在專業資格的相互認可及國內專業服務管制之原則一致化。國內的管制功用,不在於保護國內產業,而是當開放國外來台設立據點或提供服務時,在產業競爭之下的服務品質保障;在專業資格中對於各國的學經歷或職業資格的認可,能須一套公平、合理、公開化的國際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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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1950年起,已經有研究證實吸菸造成疾病、失能以及死亡,吸菸是造成心血管疾病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有90%的肺癌和75%的慢性支氣管炎是由吸菸引起的。世界衛生組織預估未來二十多年因吸菸所造成的疾病會大幅成長。2000年全球吸菸死亡人數為400萬人,到2030年將會增加為1,000萬人,所以吸煙造成的死亡可以與HIV感染相提並論了。 當全球貿易開放時,菸品的消費增加,而菸品的促銷與貿易已經威脅到全球人口的健康,如果一個人得知所有風險之後吸菸,且其後果可以由吸菸者個人承擔,那麼政府實在沒有干預的必要。但事實上菸草市場對於吸菸造成的健康危害,其提供的訊息不夠充分,且沒有告知吸菸會有成癮性,另外,吸菸在身體上或經濟上都會加諸於非吸菸者負擔,這些都是政府必須介入的正當理由。目前已經有研究確立菸害防制的政策如提高關稅、健康捐等,是可以減少盛行率和消費量的方法。 我國於民國86年制訂實行菸害防制法,但因為時空變遷,許多規範跟不上世界潮流,十年後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歷經三屆立法院會期,終於在96年6月順利三讀通過,雖說新法實施後可以落實「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但新法因為許多利益團體的杯葛,菸商運用多版本、多議題來攪亂,使得原本警示圖文佔菸品容器正反面最大表面積的50%以上和室內全面禁菸的FCTC規範,屈於折衷妥協為35%表面積以及讓晚間營業的成人視聽場所不在禁菸場所之列,還有對於菸品包裝及標示不可使用誤導性字眼(淡菸、低焦油等),卻訂有不溯既往之規定,意即現有菸品標示「淡菸」依舊可以販售,如此修法令人遺憾,造成執法困難,國人的健康破了個大洞。 就96年10月國民健康局公佈了新版菸盒警示,除口腔、肺部器官病變以及吸菸影響性功能圖樣,採納國際慣用的疾病恐懼訴求外,其餘的二手菸傷害家人健康、吸菸及二手菸會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吸菸會加速皮膚老化等柔性勸說,讓警示圖文在菸害衛教上的效力與吸菸危害的認知再打折扣,況且由巴西的經驗已知這種不痛不癢的溫和勸導對於菸品防制沒有顯著效果,無法有效遏止菸害。 照理來說菸草公司應該是四面楚歌,但現在菸商為了美化形象,正在亞洲等地積極推廣「預防青年吸菸計畫(YSP),這些計畫宣稱可以預防青少年開始吸菸,讓菸商對於社會持有正面、負責任的態度,而且這項計畫已獲得日本、香港等政府的支持。事實上這樣的作法是為了削弱FCTC公約的策略,以其中提出的拒菸訊息:「等你長大再抽菸」、「吸菸是大人的行為」等口號,都淺在地誘使青少年吸菸,當吸菸與長大畫上等號,青少年的錯誤觀念會以為吸了菸後就是大人,不得不注意這類的促銷策略,因為這類的活動會造成政治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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