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50年起,已經有研究證實吸菸造成疾病、失能以及死亡,吸菸是造成心血管疾病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有90%的肺癌和75%的慢性支氣管炎是由吸菸引起的。世界衛生組織預估未來二十多年因吸菸所造成的疾病會大幅成長。2000年全球吸菸死亡人數為400萬人,到2030年將會增加為1,000萬人,所以吸煙造成的死亡可以與HIV感染相提並論了。 當全球貿易開放時,菸品的消費增加,而菸品的促銷與貿易已經威脅到全球人口的健康,如果一個人得知所有風險之後吸菸,且其後果可以由吸菸者個人承擔,那麼政府實在沒有干預的必要。但事實上菸草市場對於吸菸造成的健康危害,其提供的訊息不夠充分,且沒有告知吸菸會有成癮性,另外,吸菸在身體上或經濟上都會加諸於非吸菸者負擔,這些都是政府必須介入的正當理由。目前已經有研究確立菸害防制的政策如提高關稅、健康捐等,是可以減少盛行率和消費量的方法。 我國於民國86年制訂實行菸害防制法,但因為時空變遷,許多規範跟不上世界潮流,十年後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歷經三屆立法院會期,終於在96年6月順利三讀通過,雖說新法實施後可以落實「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但新法因為許多利益團體的杯葛,菸商運用多版本、多議題來攪亂,使得原本警示圖文佔菸品容器正反面最大表面積的50%以上和室內全面禁菸的FCTC規範,屈於折衷妥協為35%表面積以及讓晚間營業的成人視聽場所不在禁菸場所之列,還有對於菸品包裝及標示不可使用誤導性字眼(淡菸、低焦油等),卻訂有不溯既往之規定,意即現有菸品標示「淡菸」依舊可以販售,如此修法令人遺憾,造成執法困難,國人的健康破了個大洞。 就96年10月國民健康局公佈了新版菸盒警示,除口腔、肺部器官病變以及吸菸影響性功能圖樣,採納國際慣用的疾病恐懼訴求外,其餘的二手菸傷害家人健康、吸菸及二手菸會導致胎兒異常及早產、吸菸會加速皮膚老化等柔性勸說,讓警示圖文在菸害衛教上的效力與吸菸危害的認知再打折扣,況且由巴西的經驗已知這種不痛不癢的溫和勸導對於菸品防制沒有顯著效果,無法有效遏止菸害。 照理來說菸草公司應該是四面楚歌,但現在菸商為了美化形象,正在亞洲等地積極推廣「預防青年吸菸計畫(YSP),這些計畫宣稱可以預防青少年開始吸菸,讓菸商對於社會持有正面、負責任的態度,而且這項計畫已獲得日本、香港等政府的支持。事實上這樣的作法是為了削弱FCTC公約的策略,以其中提出的拒菸訊息:「等你長大再抽菸」、「吸菸是大人的行為」等口號,都淺在地誘使青少年吸菸,當吸菸與長大畫上等號,青少年的錯誤觀念會以為吸了菸後就是大人,不得不注意這類的促銷策略,因為這類的活動會造成政治上的風險。 另外,對於媒體的吸菸鏡頭應該要有管制。如最近最有名電影《色戒》中女同學將菸拿至女主角的面前說道:「搞藝術的人不能不抽菸…」,這一類的訊息雖不是作品所要傳達的主旨,卻必須重視它對於娛樂產業最大宗的年輕消費者所造成的後續效應,因為錯誤的印象造成強力的促銷,讓年輕人認為抽菸沒什麼大不了。希望相關單位會注意到這一塊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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